本专业技能考试说明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国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为依据,结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的实际制定。
本考试说明包括学前教育类专业中的7个技能项目,主要测试考生在音乐、简笔画、口语、舞蹈等方面的基本专业技能,以及将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水平,同时检验考生的文明礼仪规范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技能考试从前四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二个,从后三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一个,共考三个项目。
项目一 幼儿歌曲弹唱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提前公布试题。考试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幼儿歌曲弹唱,弹奏必须使用钢琴。
(2)此项内容的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幼儿歌曲弹奏与歌唱能力。
(3)歌曲弹唱曲目为带歌词的幼儿声乐歌曲,采用简谱伴奏方法边弹边唱,歌曲的调号为一个升号、两个升号、一个降号或C调,旋律的拍子分别为2/4、3/4、4/4拍子;
(4)考生弹唱时,要有较正确的钢琴弹奏姿势和弹奏方法,能够较准确地运用和弦、完整流畅的弹奏出歌曲的旋律、节奏;并能够运用科学的歌唱方法,较准确、完整地歌唱,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能够表现出歌曲的强弱、快慢、情绪变化;弹奏与歌唱风格一致,能够较完美的结合,能够较准确地体现作品的风格。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备考室足量,每个考场均应配钢琴一架,计时器一个,计时员一人,考生考试用的相关题签、表格、顺序号,考官用的考试要求与评分标准、评分参考表、记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务必需品;
(2)考生准备:掌握幼儿歌曲弹奏与演唱方法。
3、职业素养
(1)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讲话礼貌。
(2)仪态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3)能够使用普通话。
(4)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维护考场秩序。
项目二 简笔画命题创作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不提前公布试题和样题。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试题;
(2)运用简笔画技巧,以儿童、老人形象或常见动物形象(包括:鸡、鸭、鹅、小鸟、蜗牛、兔子、羊、猫、狗、猪、猴子、大象、老鼠、松鼠、鱼、螃蟹等)为主进行命题创作;
(3)构图合理,画面应设计恰当的背景用以衬托主体人物(或动物)形象;
(4)人物(或动物)形象符合题意,结构准确,比例匀称,完整得体;表情、动作活泼可爱,富有童趣,符合幼儿的认知特点;
(5)能够熟练运用绘画材料和绘画工具,画面色彩艳丽、明快、和谐,绘制完整,符合幼儿的欣赏要求;
(6)作品具有一定的创造力和艺术表现力,能体现出作画者的审美能力和丰富想象力。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考场若干,单人单桌,180克的8开素描纸(每名考生一张,备用若干张,在考纸右下角固定位置印上考生信息栏。考纸可横用,也可竖用,橫用纸的考生要保证信息栏在左下角,竖用纸的考生应保证信息栏在左上角);
(2)考生准备:铅笔、水彩笔、油画棒、彩色铅笔等绘画工具(绘画工具考生可任意选用),熟练掌握简笔画的绘画技巧。考场不提供画板,需要的考生可自备。
3、绘画工具的使用
(1)正确使用各种绘画工具。
(2)保证试卷整洁完整。
项目三 儿童故事讲述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提前公布试题。考试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儿童故事讲述;
(2)提前3分钟左右抽取儿童故事内容,现场讲故事;
(3)主要使用普通话讲述,也可根据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的需要部分选择方言讲解,(新加)发音标准,表达清晰、流畅;
(4)掌握儿童故事的讲述技巧,准确把握内容主旨和感情色彩,叙述语气与角色语气有明显区分,角色语气能够体现角色的形象特点,不同角色在音色上要有所区别;
(5)讲故事时,要求自然大方,并配合恰当的态势语;
(6)脱稿讲述,富有童趣。故事内容允许略作改动,但不得改变主旨。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备考室足量,每个考场均应配计时器一个,计时员一人,考生考试用的相关表格、顺序号,考官用的考试要求与评分标准、评分参考表、计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务必需品;
(2)考生准备:熟练掌握儿童故事讲述技巧。
3、职业素养
(1)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讲话礼貌;
(2)仪态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3)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维护考场秩序。
项目四 幼儿舞蹈表演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提前公布试题。考试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进行,表演时长60-90秒。
(2)此项内容的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幼儿舞蹈表演能力。
(3)幼儿舞蹈表演曲目为常见的幼儿歌曲或能充分体现幼儿活泼好动天性的乐曲;以欢快明亮的2/4拍音乐和优美舒缓的3/4拍音乐为主。
(4)考生表演时应根据试题音乐风格确定相应的肢体动作、表演应形象生动鲜明,动作规范流畅协调,富有童趣,并能较好的配合音乐开始和结束。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备考室足量,每个考场均应配音乐播放设备、计时器1个,计时员1人,考生考试用的相关表格、顺序号,考官用的考试要求与评分标准、评分参考表、计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务必需品。
(2)考生准备:自备舞蹈鞋、舞蹈服道具等。熟练掌握表演技巧。
3.职业素养
(1)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讲话礼貌;
(2)仪态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3)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维护考场秩序。
项目五 器乐演奏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为自选乐器演奏。考生中外各种演奏乐器(钢琴、电子琴、二胡、古筝、扬琴、笛子、葫芦丝、小提琴、黑管、萨克斯等),自备演奏曲目一首。
(2)自选作品的演奏,应能体现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具有的基本演奏能力和基本功,能较流畅、完整地完成自选曲目的演奏;
(3)考生应具有较正确的乐器演奏姿势和弹奏方法;
(4)考生演奏能够较准确地体现出自选乐器作品的风格,并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备考室足量,每个考场均应配钢琴一架,计时器一个,计时员一人,考生考试用的相关表格、顺序号,考官用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评分参考表、计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务必需品;
(2)考生准备: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备演奏的曲目,熟练掌握演奏技巧。
3、职业素养
(1)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讲话礼貌。
(2)仪态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3)能够使用普通话。
(4)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维护考场秩序。
项目六 舞蹈表演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为自选舞蹈作品(古典舞、民族民间舞、拉丁、街舞、现代舞等)进行表演。自选的舞蹈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具有鲜明的民族或地域特征,能体现出考生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2)考试时,考生应采用独舞的方式表演自选舞蹈作品,能体现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具有的舞蹈基本素质和能力;
(3)考生应能够较熟练的完成所选舞蹈作品的表演,对舞蹈作品风格、韵律有较准确的把握,并有较强的节奏感及舞蹈表现力;
(4)考生的舞蹈表演应形象生动鲜明,动作规范流畅协调,并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一定的舞台效果。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备考室足量,每个考场均应配音乐播放设备,计时器一个,计时员一人,考生考试用的相关表格、顺序号,考官用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评分参考表、计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务必需品;
(2)、考生准备:自备舞蹈作品、服装、道具;自备伴奏(U盘,音乐格式为mp3格式,U盘内只存考试的一首曲目);熟练掌握表演技巧。
3、职业素养
(1)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讲话礼貌。
(2)仪态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3)能够使用普通话。
(4)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维护考场秩序。
项目七 声乐
1、技术要求
(1)本项目为自选歌曲演唱。
(2)考生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歌唱嗓音条件和基础演唱能力,有一定的音高、节奏控制把握能力,咬字、吐字较清晰,音色较圆润优美;
(3)自选的歌曲音域应不少于10度,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够体现当代中职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
(4)考生应独立演唱所选声乐作品,唱法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但应能体现出接受过较正确、规范的声乐训练。
(5)能运用较正确的演唱方法,声音较统一;能完整、流畅的演唱歌曲,能较好地把握和体现出歌曲的体裁、风格,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2、项目准备
(1)考点准备:备考室足量,每个考场均应配音乐播放设备,计时器一个,计时员一人,考生考试用的相关表格、顺序号,考官用的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评分参考表、记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务必需品。
(2)考生准备:自备演唱的曲目,自备伴奏(U盘,音乐格式为MP3格式,U盘内只存考试的一首曲目)熟练掌握演唱技巧。
3、职业素养
(1)着装得体,举止文明,讲话礼貌。
(2)仪态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
(3)能够使用普通话。
(4)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维护考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