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一文,文中进一步明确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资格,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意见》规定,从2022年起(即从2019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教育学习的中职学生开始),报考人员限定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允许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旨在回归这项考试制度的设计初心,维护正常的高中教学秩序,推动改革安全平稳实施,促进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提升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允许社会人员报考,是因为社会人员在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学习后,未接受过中职教育的人员可以有时间、有机会通过参加职业教育学习,具备职业教育素质。
并指出要调整优化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结构。加强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按照我省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有关安排,合理布局春季高考本科招生高校和专业,其中本科招生计划安排逐步达到应用型本科院校本科招生计划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