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致考生的一封信各位考生: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展。体检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所有参加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为确保体检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提醒如下:
一、体检考生范围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根据体检项目按相关规定交纳体检费[特别提醒:已通过高职(专科)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工作,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二、体检时间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0日—4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官网或其他宣传途径发布的公告,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
三、体检地点
为尽量减少疫情风险,切实保障考生健康,对省内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仍采用“体检进校园”方式,考生体检在生源学校校内进行;社会考生及外省就读的考生体检安排在县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
五、确认体检结果
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发放体检告知书考生对体检结果务必仔细检查并签字确认。体检受限是以往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而且一旦退档可再次选择的
专业会非常少,我院在体检告知书中设置了“政策提醒”栏内容,关联了体检结论中受限项目对应的受限
专业情况,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告知书,作为
志愿填报时的参考依据,特别注意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部分的受限结论,避免因体检原因被学校退档。每年高考都有因体检结论受限被学校退档的考生,请考生高度重视自己的体检结果,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于3日内向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检。
目前我省体检工作已准备就绪,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安排、按时参加、诚信体检。在紧张备考之余,注意加强锻炼,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今年的高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15日
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注:此表所列体检项目非体检顺序,具体项目详见各省要求。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3.体检项目有采血化验、眼科(视力、色觉)、耳鼻喉科(嗅觉、听力、咽喉)、身高体重、外科(区分男外、女外)、内科(血压和其他内科)、胸透等项目,请按照现场指示进行体检,不能遗漏检查项目。
4.体检结束后,考生须到主检医师处确认体检项目是否完成,确认全部完成后离场。
5.高考体检结果会影响考生选报高考志愿和录取结果,考生要认真核对体检结果,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按规定的体检结果异议处理程序和复检规定申请复检。考生逾期或不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包括复检),其结果视为无效。
6.各考区体检点的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各考区公布的体检日程和地点实施,请各位考生注意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得随意提前或者延后参加。
7.应参加体检的考生如放弃体检,社会考生需向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书面放弃体检申请,在校生放弃体检名单由学校统一汇总报送。逾期不提报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高考体检,体检全部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检,因不参加体检而影响后续的高考录取和学籍注册后果自负。
考生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将发放体检告知书,考生对体检结果务必仔细检查并签字确认。
体检受限是以往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而且一旦退档可再次选择的专业会非常少,我院在体检告知书中设置了“政策提醒”栏内容,关联了体检结论中受限项目对应的受限专业情况,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告知书,作为志愿填报时的参考依据,特别注意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部分的受限结论,避免因体检原因被学校退档。
每年高考都有因体检结论受限被学校退档的考生,请考生高度重视自己的体检结果,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于3日内向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检。